美国对60个经济体实施强迫劳动相关关税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60个经济体采取10%至12.5%的关税措施,理由是相关经济体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。部分原材料、供应不足产品和可能造成系统性冲击的商品获豁免。
来源原文Office of the U.S. Trade Representative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60个经济体采取10%至12.5%的关税措施,理由是相关经济体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。部分原材料、供应不足产品和可能造成系统性冲击的商品获豁免。
来源原文Office of the U.S. Trade Representative